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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标准
【导读】2 村镇规模分级

2.1 村镇规模分级

 

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级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开型三级,并应符合表2.
时间:2006-03-15 编辑:Monica 来源:城市规划网 【朗读】【投稿】【纠错】【字号: 】【关闭
2 村镇规模分级 2.1 村镇规模分级   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级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开型三级,并应符合表2.1.2 的规定。   2.2 村镇人口预测   2.2.1 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   Q = Q0(1+K)n + P   式中Q----总人口预测数(人);   Q0----总人口现状数(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人);   n-----规划期限(年)。   2.2.2 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 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 的规定计算。       2.2.4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 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计算时应分析近年来人口的变化情况,确定每年的人口增长数增长率。   2.2.4.2 建设项目已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稳定的情况下,宜按带眷系数法计算人口规模。计算时应分析从业者的来源、婚育、落户等状况,以及村镇的生活环境和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增加从业人数及其带眷人数。   2.2.4.3 根据土地的经营情况,预测农业劳力转移时,宜按劳力转化法对村镇所辖地域范围的土地和劳力进行平衡,计算规划期内农业剩余劳力的数量,分析村镇类型、发展水平、地方优势、建设条件#和政策影响等因素,确定进镇的劳力比例和人口数量。   2.2.4.4根据村镇的环境条件,预测发展的合理规模时,宜按环境容量法综合分析当地的发展优势,建设条件及环境,生态状况等因素,计算村镇的适宜人口规模。   2.2.5 村庄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可不进行分类,其人口规模应按人口的自然增长和农业剩余劳力的转移因素进行计算。  村镇用地分类 3.1 用地分类   3.1.1 村镇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为: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绿化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9大类、28小类。   3.1.2 村镇用地的类别就在采用字母与数字结合的代号,适用于规划文件的编制和村镇用地的统计工作。   3.1.3 村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3.1.3 的规定。   3.2 用地计算   3.2.1 村镇的现状和规划用地,应统一按规划范围进行计算。   3.2.2 分片布局的村镇,应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3.2.3 村镇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村镇用地的计算单位为公顷(ha)。   3.2.4 用地面积计算的精确度,应按图纸比例尺确定。1﹕10000、1﹕25000、的图纸应取值到个位数;1﹕5000的图纸应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1﹕1000、1﹕2000的图纸应取值到小数点后两位。   3.2.5 村庄用地计算表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1GPCZ101的规定;集镇用地计算表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2GPCZ1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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